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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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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青蓝计划是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实施的,为鼓励和扶持高校教师与科研院所专家通过带技术、带专利、带项目、带团队等形式在杭创业,实现高校院所与企业、知识与资本、创业与创新的有机融合,推动杭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鼓励和扶持高校教师与科研院所专家团队式创业的计划
优惠政策
创业资助。
1.启动资金资助。青蓝计划企业创办过程中,可凭商业计划书等相关材料,申请创业启动资金。经市科技局等部门审核,在企业注册登记后给予20-100万元的财政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到位的货币资本金。
2.种子资金资助。对符合市科技创业种子资金资助政策的青蓝计划企业,经企业申请、市科技局等部门审核,给予20-100万元的种子资金资助。
3.投融资资助。青蓝计划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可按照银行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享受补助的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长性好的青蓝计划企业,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市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可优先为其提供支持。
4.房租补贴。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大学生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应优先为青蓝计划企业提供创业孵化场地,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带领大学生进行团队式创业的,参照市大学生创业政策由当地区、县(市)财政给予相应的房租补贴。
5.申请专利资助。青蓝计划企业取得国内外专利的,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财政局关于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287号)规定,申请专利资助及奖励。
6.会展补贴。鼓励青蓝计划企业参加各类产品展示。企业成立3年内,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组织的各类国内外会展,根据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由企业纳税所在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
7.评优奖励。优先推荐青蓝计划企业参评市“雏鹰杯”最具成长潜力企业、十佳科技型初创企业等奖励。
8.其他支持。青蓝计划企业申报市科技计划和有关产业扶持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列入或推荐。
(三)税费优惠。
1.开通税务办事绿色通道。为青蓝计划企业开辟税务办理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免费办理税务登记,提供注册培训。
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青蓝计划企业申请认定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或认定,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青蓝计划企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技术贸易企业、文创企业等,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3.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青蓝计划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青蓝计划”项目无偿资助
资助条件:资助2011年6月1日以后在杭州注册成立的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师参与入股的科技类创业项目;
资助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资助分为资助启动资金和项目创业资金;
申报时间:每半年申报一次,实际申报的时候以书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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